奥体公告 NOTICE
南京奥体中心摄像摄影服务供应商入围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日期:2022-05-20 点击数:1587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南京奥体中心摄像摄影服务供应商入围项目(以下简称“项目”),招标人为南京奥体中心经营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项目资金来源全部为自筹。项目现已具备招标条件,浦文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招标人委托,现对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前来参加投标。

2.项目基本情况

2.1 项目名称:南京奥体中心摄像摄影服务供应商入围

2.2 项目编号:PW-2022-04030

2.3 项目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2.4 项目预算(最高投标限价):人民币30万元/年。投标人的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注:“项目预算”并不代表招标人全年应采购或实际采购规模,各潜在投标人需充分考虑此因素,招标人不对各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在签订合同后,招标人将根据实际项目需要开展采购。招标人有权保留调整或取消服务事项、服务内容的权利,并不对此行为承担责任,亦无义务向中标人解释其原因。合同履行过程中按实际发生量进行结算。

2.5 招标范围及内容:招标人宣传和存档所需的活动、会议、景观等摄像摄影以及后期制作等工作。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项目需求”。

2.6 合同履行期限:2年(本次招标服务期限为2年,对供应商服务质量、响应时效等情况进行评估,表现优异的供应商可以续签1年合同)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的基本资格要求并提供下列材料:

(1)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经营范围须包含摄影、摄像等与本项目相关或类似内容(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2)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0年度或2021年度财务报表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3)投标人须具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提供距开标日近一年内〔至少连续三个月〕任意税种〔增值税、企业所得税等〕完税凭证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3.2 投标人的特定资格条件并提供下列材料:

(1)距开标日近三年内投标人入围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摄影摄像服务供应商,完成有类似项目摄影、摄像成功案例(提供对应合同协议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需要展示大型活动、企业宣传片、摄影照片等业绩作品)。

3.3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2)与其他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或实际控制关系;

(3)因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

(4)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营业执照、其他生产经营过程中所需许可证或其他证件;

(5)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存在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6)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

(7)因招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和不良行为,被有关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公示且公示期限未满的;

(8)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等信用平台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9)法律法规或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情形。

3.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

3.5 本项目中标后不得分包、转包。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应于2022年5月20日至2022年5月26日,发送邮件至招标代理机构指定邮箱完成报名以获取招标文件(电子版),邮件格式如下:

(1)邮件标题 以“【报名】项目名称或编号+单位简称”的字样;

(2)邮件正文应包含单位全称、经办人姓名、联系电话、完整的开票资料;

(3)邮件附件应包含营业执照、经办人的法人授权书(或单位介绍信)和经办人身份证正面的扫描件、购买招标文件的付款凭证。

招标代理机构在接收到潜在投标人的报名邮件后2个工作日之内,将以邮件回复形式提供招标文件的电子版。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300元,售后不退。

4.3 购买招标文件汇款信息

收款单位:浦文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江宁支行

银行账号:1259 0878 8710 401

汇款金额:¥300元

汇款附言:“南京奥体中心摄像摄影服务供应商入围项目标书费”

4.4 投标报名事宜如有不解,可联系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见本章第9.2条。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和开标

5.1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和地点

(1)投标文件递交开始时间:2022年5月31日上午9时整(北京时间,下同)

(2)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2年5月31日上午9时30分

(3)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222号南京奥体中心(南门)科技中心2楼2003室

注: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将予以拒收。

5.2 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有权拒收:

(1)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2)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

(3)未按照招标公告规定的方式通过报名获得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的。

5.3 开标时间和地点

(1)开标时间: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开标地点:同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事宜相关公告将在浦文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控股股东江苏省文化产权交易所网站(www.jscaee.cn)“浦文招投标”公告栏目、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和南京奥体中心官方网站(www.njaoti.com)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7. 投标保证金

7.1 本项目向投标人收取投标保证金¥6000元,可用银行电汇、网银转账的形式,必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并于开标日的前一日内到账。

7.2 投标保证金汇款信息

收款单位:浦文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江宁支行

银行账号:1259 0878 8710 401

汇款金额:¥6000元

汇款附言:“南京奥体中心摄像摄影服务供应商入围投标保证金”

8. 现场踏勘

招标人不组织统一现场踏勘或标前答疑会。如有必要,投标人可在获取并仔细阅读和理解招标文件内容之后联系招标人,自行前往项目地点考察现场情况,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投标人如放弃现场踏勘探,后果和责任也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投标人一旦正式递交投标文件,即视为投标人已踏勘现场,对项目合同履行的风险和责任义务已完全了解,并在其投标文件中已做了充分的考虑。

现场踏勘相关事宜可联系招标人,联系方式见本章第9.1条。

9. 联系方式

9.1 招标人

名  称:南京奥体中心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丁工

电  话:025-86690915

地  址:南京市江东中路222号南京奥体中心

9.2 招标代理机构

名  称:浦文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朱工

电  话:025-69610345

邮  箱:4681627@qq.com

地  址:南京市江宁区上元大街155号滨河国际街区18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