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体公告 NOTICE
南京奥体中心后勤服务中心小卖点项目合作经营招募公告

日期:2025-04-25 点击数:2456

       为优化公司商业配套服务,提升服务质量,现南京奥体中心(以下简称“甲方)面向社会公开招募冰场门口、西园、西门小卖点项目合作方。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一)基本属性

1.      项目位置:

西园(西部健身园):面积约10平方米,毗邻健身区域;

西门(西便门):面积约28平方米,位于地铁10号线出口;

冰场门口(冰上运动俱乐部对面):面积约12平方米,紧邻冰场出入口。

2. 设施条件:

各卖点水电设施齐全,适合经营轻食、饮品、运动周边、便民商品等(具体经营品类以甲方指定为准)。

(二)合作方式

1. 合作期限:

2年(自协议签订之日起计算),若合作期内遇园区改造或重大活动需停业,期限相应顺延;

2.      经营模式:

合作经营(甲方统一监管,乙方独立运营);

3. 合作分配:

保底收益+分成(具体规则见“四、合作结算方式”);

4. 保底收益:甲方年度保底收入为120000元(人民币壹拾贰万元整),12万元为基础价,价高者优先。若乙方实际分成低于保底金额,不足部分由乙方在年度结算时补足;

5. 分成比例:

按三个卖点合计总营业额的20%归甲方,80%归乙方;

 例:若年总营业额为100万元,甲方分成20万元(高于保底12万元,按实际分成);若年总营业额为50万元,甲方分成10万元,乙方需补足2万元差额。

二、合作方资格条件

1. 主体资质: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个体工商户资质,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零售、餐饮等相关内容;

 1年无不良信用记录及违法违规经营记录(以“信用中国”等平台查询为准)。

2. 运营能力:

 具备商业运营经验,熟悉甲方及运动场馆商业管理模式者优先;

 承诺遵守甲方统一管理要求,接受财务监管及相关数据核查。

3. 必备承诺:

 乙方自行承担现场服务人员的工资、社保等费用,与甲方无劳动关系;

 遵守国家及地方食品安全、消防等法律法规,确保合规经营。

三、报名须知

(一)报名时间

2025425日至2025428日(每日9:0017:00,节假日除外),截止时间为公告期最后一日17:00

(二)报名材料(所有材料需加盖公章/签字)

1. 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需提供副本,个体工商户需提供正本);

2. 法定代表人/经营者身份证复印件,委托办理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

3. 商业运营经验案例(如租赁合同、业绩证明等,如有);

4. 经营方案(含商品品类规划、人员配置、运营计划等)。

(三)报名方式

1. 书面提交:材料递至甲方财务办公室(地址: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222号四楼办公室);

2. 电子提交:扫描件发送至邮箱88557098@qq.com(邮件主题:小卖点合作申请+公司名称)。

(四)投标保证金

1. 金额:20000元(人民币贰万元整);

2. 缴纳方式:通过对公账户或经营者个人账户支付至甲方指定账户(账户信息另行通知);

3. 退还规则:

 未中标者:在中标合作协议签署结果公示后5个工作日内原路返还;

 中标者:投标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合作期满且无违约行为后10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如中标者不在一月内按要求签署合作协议则保证金没收,不再返还;

 违约扣除:若乙方违约导致甲方损失,甲方有权从保证金中扣除相应费用。

四、合作结算方式

  (一)结算流程

1. 月度核对:每月5日前,双方核对上月营业额确认无误后,乙方需提供等额发票;

2. 款项支付:甲方在收到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将乙方应得分成款项支付至其指定账户;

3. 费用承担:乙方自行承担水电费、税费、设备维护、员工工资等全部经营成本,甲方不承担任何亏损风险。

五、管理措施与经营规范

(一)统一管理要求

1. 收银与价格:

 所有收入由甲方统一收取,乙方不得私自收银;

 商品售价需参照市场价制定并报甲方备案,若与市场价明显不符,甲方有权调整,乙方须无条件服从。

2. 营业时间:乙方须遵守甲方统筹制定的营业时间(如冰场门口卖点需配合冰场开放时间),未经允许不得擅自停业或变更。

3. 日常监管:甲方安排专人定期排查商品质量、卫生状况及设备安全,乙方须配合整改,拒不整改者甲方有权扣除保证金或终止合作。

(二)经营限制

1. 禁止经营明火餐饮、易燃易爆品、假冒伪劣商品及与园区定位冲突的品类;

2. 不得擅自转租、分租或委托第三方经营,不得改变场地用途或破坏建筑结构;

3. 如需装修,须提前提交方案并经甲方书面同意,费用自理,合作期满后固定装修归甲方所有,不得拆除。

六、特别告知

1. 中标与通知:

 甲方根据合作方资质、经营方案、报价合理性等综合评分确定中标方,原合作方在同等条件下优先;

 中标结果在公司官网公示,未中标者不另行通知,不解释未中标原因。

2. 协议终止:

 若乙方未按约定补足保底收益、擅自转租或严重违规,甲方有权扣除保证金、解除协议并追究违约责任;

 因政策变动、不可抗力(如自然灾害、政府规划调整等)导致合同无法履行,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工

  联系电话: 025-86690402  18061668888

 联系地址: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222

 

                                                                               南京奥体中心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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