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1-12-03 点击数:4756
| 南京奥体中心射箭俱乐部项目合作运营方招募公示 | ||
| 招募条件 | 交易款支付方式 | 根据《合作协议》约定支付 | 
| 合作方资格条件 | 一、意向合作方应具备的条件:无不良信用记录的企业法人(具有市场监督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 | |
| 二、意向合作方须承诺的事项 | ||
| (一)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 ||
| (二)参与本次招募不存在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禁止性情形 | ||
| (三)至少被授予市级或以上射箭项目“青少年培训基地”称号 | ||
| (四)至少具备与五所以上学校合作组建射箭校队的经验 | ||
| (五)培训学员至少获得过一次全国性青少年射箭赛事个人前六名 | ||
| 报名须知 | 报名时间 | 2021 年 12 月 4 日至 2021 年 12 月 8 日 | 
| 报名手续 | 一、意向合作方应按本公告要求提交相关报名材料,于公告期截止日当日17点30分前至南京奥体中心市场部提出合作申请,并提交相关资料,并缴纳投标保证金2000元,接受报名时间:8:30—17:30,节假日除外。保证金须以对公支付至如下帐户:户名:南京奥体中心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开户行:南京银行南京幕府东路支行;帐号:0139280000000336;如中标者不在一个月内按要求签署合作协议,则保证金没收、不再返还;未中标者,在中标合作协议签署后5日内按原路返还投标人 | |
| 二、意向合作方须报送材料(所有材料加盖公章,书面材料递至南京奥体中心市场部,扫描件发送至njatsc@163.com邮箱,未能提供书面材料及扫描件的,报名无效) | ||
|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 ||
| 2.企业的基本情况及决定(同意)合作的内部决策文件(原件) | ||
|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办理的须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合作人身份证复印件,银行开户信息 | ||
| 4.南京奥体中心要求提供的其他相关材料 | ||
| 三、公告期满后,南京奥体中心将会根据报名结果,确定符合条件的意向合作方 | ||
| 项目概况 | 基本属性 | 场馆地址:南京奥体中心射箭馆 | 
| 运营类型:射箭 | ||
| 场地面积(m²):约600 | ||
| 合作方式 | 合作期限(年):3 | |
| 经营模式:合作运营 | ||
| 合作分配:保底净收入+分成 | ||
| 保底金额:协议期内南京奥体中心经营管理有限公司保底净收入(税后)规定为:第一年30万元,第二年35万元,第三年40万元 | ||
| 分成比例:协议期内分配比例规定为:按客户已消费金额(税后)分配,低于150万元(含150万元)的,按甲方20%,乙方80%分配;150万元以上的,超出部分按甲方10%,乙方90%分配 | ||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 | 朱蓉 | 
| 联系电话 | 025-86690598 18061727185 | |
| 联系地址 | 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222号奥体中心市场部 | |
| 特别告知 | 一、协议期以实际签约时间计算;南京奥体中心经营管理有限公司根据投标人投标条件综合评定得分名次,最高分者中标(本项目原合作方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合作权);南京奥体中心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将其官网公布中标结果,不另向未中标者通知中标结果,也不解释未中标的原因 | |
| 二、合作方未经南京奥体中心书面同意,不得对场馆擅自进行转租、分租,如合作方擅自转租、分租的,合作方应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南京奥体中心经营管理有限公司有权提前解除合同、收回场馆,合作方须承担违约责任 | ||
| 三、合作方应接受场馆现状,合作方负责市场监督管理局、消防、安检等手续办理;合作方不能以该现状影响其工商、消防、安检等手续办理,致使不能按预想方案使用场地为由,要求解除、变更《合作协议》或要求南京奥体中心经营管理有限公司承担违约赔偿责任 | ||
| 四、合作方如对场馆进行改造,须经南京奥体中心经营管理有限公司书面同意,费用由合作方自行承担,且装修改造须与租期相适应 | ||
| 五、合作俱乐部所有营业收入由南京奥体中心经营管理有限公司统一收取 | ||
| 六、合作期间合作运营方履约情况良好,无任何违约情况,且经甲方书面同意,合作协议到期后可续签3年 | ||
| 七、合作方对场馆使用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当地规章的规定;本公告仅为本次招募的简要说明,意向合作方在做出申请合作决定之前,应仔细阅读合作方提供的资料 | ||